近日,广宇发展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一中民二 初字第50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和 控股股东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生借 款纠纷,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000万股、天津南开生物化工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000万股均已被法院冻结,冻结期间产生的红股(含转增 股)、配股一并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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