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六次 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 超过131000万股(含131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373元/股。
    二、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拟与新钢公司签订的《资产认购意向书》。
    四、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五、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钢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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