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S*ST朝华因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故S*ST朝华尚未聘请股改保荐 机构。
    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协调非流通股股东与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启动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
    (2)采取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3)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各股东单位尽早就股改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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