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警方近日公布一宗购买境外基金被骗案,70多名佛山市民“投资”58万美元购买境外基金血本无归。
    据《信息时报》报道,4月3日,50多岁的马女士向佛山公安机关报案称,包括自己在内的70多名市民被欧洲某国一个金融集团骗走58多万美元。
    据查,2006年10月,马女士认识了自称是欧洲某国某金融集团中国上海授权代表处负责人的女子陆某。陆某称,该金融集团在深圳市某金融大厦设有办事处,可在该办事处购买该国某金融集团的货币动能基金。
    2006年12月,该国某金融集团亚太区负责人蔡×(男,30多岁,东南亚某国人,自称欧洲某国某金融集团电子交易部经理)及许×(男,30多岁,中国台湾人,自称欧洲某国某金融集团资产部经理),到佛山市召开货币动能基金推介会,宣称其经营项目是能源开发、黄金期货和外汇交易等高收益、高风险项目,并声称公司拥有专业投资团队,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年回报率最高达200%。
    马女士表示,她和另外70多人参加推介会后,对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十分心动,便分别通过银行将总共58万美元汇到欧洲某国某金融集团在香港某银行的账户,购买货币动能基金。不久,马女士等人的投资获得了少许赢利。但是,今年4月1日晚上,马女士等人忽然发现账户里的资金几乎损失殆尽,他们多次以各种方式找蔡×和许×,但一直联系不上。他们越想越害怕,怀疑自己被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2006年以来,股市大幅上扬,国内出现了“基金热”。火爆的行情吸引了不少“基民”涌入投资基金,同时也引来利用购买基金热潮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具有较大的欺骗性,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从表面上看,不法分子策划的“投资活动”很像私募基金,但很多细节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他们抓住一些人“一夜暴富”的心理,一开始先返还部分蝇头小利,以此让更多的人上钩。他们往往将网站服务器和汇款账户设在境外,以便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同时随时宣布项目失败而关闭网站。“基民”投进去的基本金和各种收益没有任何保障,存在重大投资风险。(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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