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良 上海报道
带着诸多非议,杭萧钢构(600477)在停牌复牌、跌停涨停间震荡。此事近期在市场引起的震动,无异于给中国股市敲了一回警钟:在沉浸于全流通催生出的牛市喜悦时,也要提防大牛市中种种不规范的行为泛滥开来。
而值得警惕的是,诸如限售股股东二级市场频繁操作、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不规范行为近来已经频频发生。专家认为,要想使步入全流通时代的中国股市保持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应该为这些不规范行为套上“金刚圈”,勤念“紧箍咒”。
解禁股东大玩“擦边球”
老股民们常喜欢说:牛市一来,牛鬼蛇神全报到。这一轮牛市也不例外。只是这一轮牛市中,牛鬼蛇神的含义却丰富了很多,打法律的“擦边球”成了他们热衷的把戏,限售股解禁后的表现就是其中一例。
这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随着禁售期的结束,许多在股改时一再表态对上市公司发展充满信心的限售股股东们,却忙不迭地开始了大规模的减持,这股减持之风随着牛市热度的升温也愈演愈烈。而更让人奇怪的是,一些限售股股东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减持的同时又进行了增持,玩起了短线交易。根据现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这意味着这些限售股股东们的行为已经越过了红线,他们的短线收益将不属于自己。
但许多限售股股东们仍然继续着这种“亏本”生意。天津宏峰的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玩短线的目的似乎并不在差价,公开信息显示,在今年1月23日至2月5日,该公司分4次买入和卖出天津宏峰的股票,共卖出898万股,期间却又买进400万股。上述出售股票均价为4.27元/股,购买股票均价为4.26元/股,除去费用,未产生差价收益。而天富热电的公告则显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次买卖公司股票,6个月内共买入12.44万股,卖出4.44万股,获得差价收益13.542万元。
有趣的是,在主动将差价收益追缴给上市公司的同时,这些限售股股东们对自己违法玩短线的动机却是讳莫如深。除了上市公司公告中或以“失误”一笔带过,或者干脆闭口不谈外,外界基本上没有渠道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些限售股东的“失误”操作,居然能达到动辄数十万股。
对于这种现象,业内人士将其形容为典型的“擦边球”游戏,而当前证券法对这种行为的处罚过轻是助长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全流通给了限售股股东们在二级市场牟利的机会,而在现阶段,限售股在二级市场最大的牟利机会就是高位减持,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手中的大量股票筹码来实现这个目标,也就是说,这些限售股股东们在二级市场的短线操作并不是为了获取差价收益,而是帮助自己高位减持。而证券法目前对此的处罚不过是追缴差价收益,这自然无法阻止他们进行频繁的违法操作。
该业内人士同时强调,事实上,这些限售股股东们的短线操作已经有操纵股票价格的嫌疑,而且这种操作很容易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伤害,监管机构应当效仿香港证券监管的做法,对股票异动进行持续性关注,并更加细化、严格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规则,同时制定和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高管“不知法”?
在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们忙于减持的时候,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们也玩起了短线,目标就是所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以3月26日为例,这一天就有6家上市公司集中披露了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中,最高获益者达到30万元,而最低获益者仅为90元,高管们炒股的热情可见一斑。但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证券法》则规定,如果这些高管们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有些高管的行为均已撞上红线,所得收益也不属于自己。
让人奇怪的是,尽管法律上已经明确了这种违法收益的归属,高管们却是乐此不疲。而当受到监管层的警告时,他们才“恍然大悟”,纷纷表示自己对法律理解不够。
此外,躁动的牛市中,许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近期杭萧钢构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就是其中一例。而令人费解的是,某上市公司居然短短10天内进行了两份内容截然相反的公告,前者郑重保证,公司并没有与券商接洽借壳行为,后者却表示公司股东已经和券商洽谈借壳。这让许多关注该公司的投资者吃了个哑巴亏。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普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渠道主要是信息披露,而在全流通时代里,大股东和高管将会热衷于在二级市场直接牟利,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那就很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而伤害普通投资者。
牛市中的怪象并不止这些,私募成风,以及近来盛行的博客荐股等等,都纷纷涌入股民的生活。而这些怪象是好是坏,除了要靠监管层的规范外,更多的,恐怕还是要靠股民自己明辨是非了。
监管须下重手
对于牛市中频频爆发的种种不规范行为,监管层已经有所警觉,并开始着手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规范。
此前,证监会负责人曾明确表示,高管违规所得收益应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已经出现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而最值得称道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信息披露违规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交易所在停牌制度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例行停牌比重将会逐步降低,而为防止股价异动而进行的临时性停牌,包括盘中紧急停牌比重则会逐步上升。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监管重心已经逐步从事后处罚过渡到事前预防,这将会更好地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过,业内人士也提醒说,对于牛市中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仅靠不断制定政策是不够的,最关键的在于执行。事实上,虽然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但是就已有的法律法规而言,执行力度也相对较弱,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者,这才导致种种不规范行为彼伏此起。因此,监管层应当对这些不规范行为下重手,加大处罚力度,以保护全流通年龄尚小的中国股市未来能够健康成长。(中证网)
(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