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维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1000万股;大冢制药株式会社认购不超过3000万股。
    二、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 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16日14:00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 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00”;投票简称为“维维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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