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与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经办 人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雷曼兄弟)、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高盛亚洲)及瑞士银行同意认购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公司将予发行本金 总额为117亿港元的债券(债券将转换为公司H股)。
    债券将依据有关规例提呈发售及出售予日常业务涉及于美国以外买卖或投 资证券的人士;转股价为10.76港元;债券获转换时将予发行的H股,将根据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发行及配发。
    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以选择性销售证券的方式将债券上市及买卖,预 期于2007年4月或前后生效。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将债券获转换后可予发 行的新H股上市。
    公司H股股票将于2007年4月18日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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