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元总经理方春玲炒自己公司的股票赚了3.2万元
2007年1月5日买入54200股,1月8日卖出54200股,1月9日买入50000股,1月10日卖出50000股,获利3.2万元。在股市里,像这样的短线操作并不少见,但如果发生在该上市公司总经理的股票账户上,就颇为蹊跷。
公开信息显示,作为江苏开元的总经理,方春玲年薪49万元,收入水平在A股上市公司高管中并不算低。投资者不禁要问,拿着上市公司高薪的老总为什么精力不放在公司经营上,而是热衷于炒股这一“副业”,还是所任职公司的股票。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方春玲的证券账户是被亲戚“借”用的,与本人无关。
显然,这种解释很难令投资者信服,其一,作为真实情况的“明白人”,上市公司总经理不仅未考虑及时澄清谣言,反而趁机“炒短线”,这不合常理;其二,即使真是总经理的亲戚在操作,也涉嫌违规,因为按照规定,公司高管的亲属也属于知情人士,有内幕交易的嫌疑。
随着股市的持续走好,上市公司高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也多了起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已披露的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先后有保税科技、S酒鬼酒、胜利股份、神火科技、泰豪股份、招商地产等上市公司高管参与买卖本公司股票,有大部分都不是由高管亲自所为,而是与之关系密切的一些亲友在操作。
市场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股票,大多数案例涉及金额都不大,市场危害看似不大,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上市公司高管依然我行我素,必定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构成阻碍。
1月5日买入54200股1月8日卖出54200股1月9日买入50000股1月10日卖出50000股获利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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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炒股相关规定
最近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巩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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