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法规将出台
到2010年,中国将建成相当于30天进口量的石油战略储备规模
本报讯 记者王旭辉、张子瑞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2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07年年会上透露,到2010年,中国将建成相当于30天进口量的石油战略储备规模。
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同时又是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石油净进口国。目前,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建立了90天使用量的战略石油储备规模。世界知名的投资咨询机构德勤公司在年会上发表的《推动亚洲增产:能源安全协作》研究报告分析认为,考虑到未来的能源消费安全,中国必须着手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制度。
能源问题是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焦点话题。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说,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的标准,石油供应中断量达到需求量的7%就是能源安全的警戒线,超过这一界限就需要采取包括动用战略石油储备在内的一系列应急措施。一旦国内外发生不测事变,将对大局产生严重影响。“所以,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和商业石油储备基地是中国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稳定的必然选择。”国际能源署也认为,中国建立石油储备体系对维护中国及世界石油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建立战略石油储备不仅涉及设施规划和建设,还涉及创建若干新机构和法规。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设立了石油储备办公室,并着手组建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以管理储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透露,中国政府已经在酝酿和制定建立石油储备的法规性文件。这些文件将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中国政府在若干年内要达到一定的石油储备量;二是要求中国经营石油的企业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备。“文件还将对中国石油储备的布局进行合理安排。交通方便、与现有炼油企业邻近的地区,是设立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首要考虑的因素;此外,建立石油储备还应符合环保、土地使用方面的政策。”陈德铭说。
四大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链接)
2003年,中国开始规划建设首批四个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分别位于大连、青岛和浙江省的宁波、舟山。目前,位于浙江宁波的镇海石油储备基地已经建成注油,中国石油战略储备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而广东、海南、湖北也在力争列入下一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选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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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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