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与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35.41%的股权,下称:南方香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拟用自有资金收购南方香江持有的临沂香江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 元,下称:临沂香江)60%股权、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下称:新乡香江)90%股权、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下 称:南昌香江)6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临沂香江60%的股权、新乡香江90%的股权、南昌 香江60%的股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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