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尹永强
    本报讯 根据深交所的要求,S北海港(000582)今天发布关于澄清公告的补充公告。经公司自查并询证主要股东及政府有关部门,就北部湾沿海三港的相关整合传闻作了补充说明。
    公告公告称,关于传闻涉及广西自治区整合北部湾沿海三港即防城、北海、钦州三个港口资源,及公司按照广西自治区相关重大决策进行股权重组的问题,情况属实。2007年1月18日,广西自治区股改办、自治区国资委在《关于同意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要求,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以股抵债后,要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开发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对北部湾沿海港口整合重组的总体方案进行股权重组。
    关于传闻涉及公司进入北部湾港务集团公司问题,存在不确定性。为完成股改和清欠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北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公司的28.58%国有股股权,在执行股改对价安排后全部用于抵偿占用公司的分离核算费用和“五分开”剥离资产。因此,在北海市国资委持有公司国有股权将不存在且公司未收到广西自治区关于港口整合具体方案、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给北海市凯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也无进展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及如何进入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3月7日注册成立,但北海港的资产、业务等尚未进入该集团。
    关于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北海港整合广西北部湾沿海三港,采取整体上市等模式的上市策略问题,存在不确定性。桂股改办[2007]1号文件中提出“充分利用上司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平台和资源,把北海港以及北部湾沿海港口做大做强”,但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北海市政府及股东方关于利用北海港公司实现整体上市等相关文件,而且公司尚未进入北部湾港务集团。
    另外,关于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问题,公司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第一大股东北海市国资委持有的北海港国家股将全部用于支付对价和抵债,第二大股东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4048万股,占总股本的28.48%。机场投资的主管北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称北海市计委)目前是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2006年7月31日公司公告称,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持有公司的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北海市凯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经函询北海市国资委,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无进展,也未签订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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