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继陕西、山东、云南等省相继启动卡拉OK版权交费后,北京当日也迎来KTV版权保护的破冰之旅。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正式对外宣布启动首都KTV版权交费工作,英辉煌(北京)国际娱乐俱乐部等10个单位作为代表与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签署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
中新网5月19日电 KTV版权费能否按歌曲的点播率收取?信息时报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中表示,按点播率收版权费难以实行。
据悉,此次在广州举行的活动是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协会、广东省版权局、广州市版权局承办。就目前中国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王自强表示,侵权问题已成为了全球的公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据他介绍,中国的版权保护起源于改革开放,中国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路程。“但由于制度不长,社会意识不强,侵害知识产权的现象较多甚至很严重。唤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解决问题需要长期的工作”。
在针对目前民众比较关心的KTV版权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时,王自强表示,卡拉OK版权费的收取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著作权法》的,合理合法。据悉目前收取的标准不超过卡拉OK经营总额的1%,而且该标准仅是收取版权使用费的上限。
他指出,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要根据我国东、中、西地区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向下适当调整,且目前并没有设置下限。但不少KTV针对按照每天每包房的收取方式有质疑,版权费是否能按歌曲的点播率进行收取呢?王自强反问,“卡拉OK是一种亚洲现象,在亚洲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等亚洲地区,都没有采用歌曲的点播率进行收费,因为这种收取方式难以实行,其他国家都没有使用点播率的收取方式”。(黄艳 杨菁)
我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侵权案件51667起,收缴盗版品累计达4.65亿件,先后在境内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31条。 此外,我国仅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就构建了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
2007-05-04 09:22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