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时下,带有“皇家”、“至尊”、“顶级”等字眼的房地产、汽车、珠宝等广告,时有出现。这些“炫富广告”引起争议。
“炫富广告”有违和谐理念?
潘先生老家安徽芜湖,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目前在上海某事业单位工作。
面对街角大幅房产广告上“豪宅”“公馆”“尊贵”等词,他苦笑着说:“一看到这些字眼,我心里就不是滋味。我并不想要一套豪宅,我只需一套面积不大、便宜舒适的居室而已。”
经济学理论将社会消费分为必需性消费、身份性消费和炫耀性消费。大多数人在为前两种消费层次奋斗的时候,这类“炫富广告”会刺激许多人的神经。
耐人寻味的财富观
“炫富广告”的背后,体现了人们财富观的变化。过去,人们有不露富的观念。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指出,“炫富广告”刺激了大众的心理,鼓励人们消费奢侈品,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这也是不能忽略的事实。
在一段时间里,富起来的人对财富的炫耀达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与此同时,另一种“炫富”文化也在潜滋暗长。比如,人们谈论起比尔·盖茨,津津乐道的不仅是这位世界首富的财产,还有他的另一面——他将数百亿财产投入以他和妻子命名的慈善基金会,用以帮助全球发展中国家的穷孩子。
真正要解决的是社会不公
“炫富广告”是否会激起仇富心理?对此,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罗岗教授认为,社会仇富心理的形成,不是由于“炫富广告”和炫耀性消费,而是由于“社会还存在一定的不公正”,社会有待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来弥补这种不公正。
首先,有赖于行政。顾骏说,政府看到了商业广告的炫富字眼不利于群体的和谐,这是好事。政府应该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比如把房价降下来,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子”。
其二,有赖于社会慈善。“炫耀性消费也是分层次的,我国社会的炫耀性消费应该向更高层次迈进。”罗岗说,在我国,人们炫耀性消费尚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次上。“在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富豪用慈善的方式进行炫耀性消费,这是高层次的、足以让他们载入史册的炫耀性消费。我国的富豪们,还需要做得更多。” (陈琼轲 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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