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这个”开发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白云堡豪苑部分业主反对开发商增建高层住宅的业主维权事件升级,楼盘物管人员殴打派发报道维权事件报纸的小区业主潘先生,并对小区维权的支持者、省政协委员、广州市荣誉市民梁少贞围堵、推搡、乱中打人,梁少贞所居房屋水电被切断。
但是,想一想某些小区曾出现的暴力打压维权事件,又觉得显然不是“这个”开发商有什么特别背景而特别厉害,似乎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比业主更强势。这个问题值得探究。
广州白云堡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北赣是个很坦率(说不好听的就叫肆无忌惮)的人,他说支持维权的梁少贞是他们的“死对头”,这是心里话;他说不想对她“友好”,甚至“恨不得吃了她”,这也不犯法——人家毕竟没有“吃了她”的行为呀。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记者问“物业管理公司有没有告诫保安不能打业主,而是采取其他比如报警等正当途径?”王副总居然振振有词讲出了这样一番话:“别指望我们的保安有研究生的水平。那大街上每天都有人偷东西,你能给他讲道理吗?”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有研究生的水平”才知道当保安不能打业主,有涉及人身肢体冲突的争执应走报警等正当途径。不知王某是什么文化程度,视我等没有研究生水平的人为不言而喻的流氓打手预备队?二是他们的保安员与大街上的小偷是同类,讲道理也是白讲。撇开二者的不可比(大街上你根本不知道谁将是偷东西的,没法对他讲道理;而公司雇用的保安不是混杂在人堆里的,每天要听雇主雇的领队训话),这位王副总竟然以贼人的雇主(即贼头)自认了!
由此看来,“白云堡”开发商的猖獗,可以用一句广告词来形容:“我的地盘我做主!”可是,小区到底是谁的地盘,是业主的,还是开发商的?就算是开发商的,它是租界,有“治外法权”吗?没有“治外法权”,派报时被打的潘先生与开发商方的三个打人者被民警一起带到了派出所。可是接受记者采访的王北赣说:“后来还是去派出所嘛,还不是双方都接受批评教育。这样的事情,还能怎么样?”你看,他胸有成竹,打了人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接受批评教育(而且是双方都要受批评教育),还会怎么样!不知这是他的经验,还是整个维权反维权的“行情”?有这等好事,不打白不打,干吗要手下留情,不教训教训那个姓潘的?
这就是说,本文的标题是不恰当的:人家狂而不妄,并非不计后果。这不禁让人想起唐代的那句名言:“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由白云堡想到南北朝和五代十国的坞堡。那是乱世,军阀混战,天下无主,无法无天,人各自保,或自建城堡庄寨武装自卫,或投靠领主做部曲托庇于人。莫非白云堡的保安是开发商(物管公司)的私家武装,清洁工是它的私仆,在这块地盘上只听开发商差遣?那业主算什么呢?业主倒成了仰人鼻息任人摆布的附庸?
名分、是非且不论,最要紧的是比武力比拳头的暴力文化绝不能纵容。不管是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还是业主;不论是老板,还是打工仔……在任何纠纷中,不动口而先动手的就要严惩不贷,这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的共识。这不仅是出离野蛮、建设文明社会的需要,也有法律依据,即人身权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权,其位阶要高于财产权或别的什么权利。这也是绑架人质讨债无论如何也不予宽恕的理由。
除了制度因素,暴力成瘾确实有文化因素。作为一种解决争端的模式,它有纵向的继承性,也有横向的传染性。你看,法国人上街筑街垒、扔石头、烧汽车也好像上了瘾,200多年不断。再看,被我们的媒体历来寄予无限同情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不仅对以色列人用武器和石块发言,“法塔赫”与“哈马斯”出现分歧也动辄用冲锋枪表达诉求……
如果我们的社会纵容了拳头砍刀说法的方式,纵容了保安之类半私家武装性质的组织逞凶,那就离难世不远了。在一个嗜暴成性的社会,谁也不会有安全感,这是无疑的。
(作者系杂文家)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