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中再保险、新华人寿等保险商的保险资金违规操作事件东窗事发后,一部敦促保险商查漏补缺、循规蹈矩进行保险资金管理的法规即将出台。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本月,保监会起草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表明,距离新规正式出台的时间已是近在咫尺。
保险资金“委托机构和受托机构违反规定,造成保险资金重大损失的,中国保监会应当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机构财产,限制有关当事人活动,必要时接管或指定其他机构接管。这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新规用“冻结”、“限制”、“接管”等严厉措辞,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保险资金案件立下“严刑”。
上月末,保监会对外披露,动用16亿元保险保障基金购买海南格林岛等3家股东所持新华人寿共2.7亿股份,用以填补新华人寿被挪资金的窟窿。这是保险保障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来的第一案。
频频爆出的保险资金违规案件让监管机构挠头,而为了更有效地警示后来者,保监会加快了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的制定。
新规定称,保险资金委托机构如果出现“违反委托合同非法挪用资金”等现象,将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限制其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暂停其部分或全部投资业务。
此外,它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资金的投资对象,指出保险资金不仅可以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还可以投资衍生工具在内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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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保险商获准间接入市
晨报讯
中小保险商可以进一步接近其梦寐以求的资本市场。记者从保监会获悉,已批准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方案。民安保险将委托太平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这意味着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的步伐正在加快。
民安保险并非第一家间接入市的保险机构。合众人寿和生命人寿已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进入股市。
据了解,保监会正在酝酿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业务试点办法》。阳光财险、渤海财险等公司也已递交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申请。(李隽琼)
(责任编辑: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