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中方控股 ■注册门槛1亿起步
晨报讯(记者 张黎明)关于网上支付和交易的最核心规定即将出台。近日,来自电子支付公司和银行界的消息都显示,这个类似行业“天条”的规范条例最早在本周就将颁布,具体文本已经成型。
记者昨日了解到,将要正式公布的文件包括《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问答。前者俗称清算细则,是管理电子支付公司的最关键条款,也是保障每一位网上消费者的最基础规定。在此之前,每一笔通过互联网的支付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当网上商城日渐火爆,随之而来的是网上支付迅速形成巨大市场,国内充当电子支付“中介者”的公司已达到五十家以上。但由于对网上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方式、信息验证等缺乏管理细则,游荡在网络中的大笔现金交易仍然充满不安全性,人们对于非法携款潜逃者办法不多,而这种不信任也直接阻碍了行业发展。
据了解,为了保障交易安全,《管理办法》对从业者的资质提出了严苛的要求,比如电子支付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司资金必须委托银行托管等。《管理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控制网上支付的风险,它要求支付公司必须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和核规部门。
此外,《管理办法》也明确向四类公司发牌照,包括银联、VISA等银行卡组织,基于票据的电子支付公司,贝宝、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公司和其他形式的公司,但它们都是非银行机构,而从业牌照有很大可能也只会在这四类公司中选择性发放。
不过,《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表示将发出多少张牌照,按照央行此前的规定,在《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后的6个月时间,央行将会据此考察从业者资格并从中挑选。昨日,国内一知名银行电子银行部高层告诉记者,《管理办法》的确已经成文,不排除本周出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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