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辽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专项培训,沪深交易所的有关专家就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信息填报,买入、卖出本公司股票涉及窗口期问题以及卖出比例等进行了培训、讲解。
    会上,辽宁证监局的有关领导要求与会的辖区33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做好上述《规则》的讲解工作,并在本周内将宣讲、传达情况的书面材料上报证监局。同时,辽宁证监局要求辖区内各上市公司要积极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及时上报证监局,尽快完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报备工作。(柳景建 陈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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