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琛琛
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向会员单位下发了一份《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的通知。通知要求,期货经纪公司自2007年7月1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期货行业自律,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期货公司制定了《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这一自律规则。
2007年1月23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自2007年7月1日起,期货经纪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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