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
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是债券市场定价的基础,建立统一、合理的计算标准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到期收益率首先需要确定债券持有期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从国际金融市场来看,计算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一般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实际天数/365\"法、\"30/360\"法等三种标准,其中应计利息天数按债券持有期的实际天数计算、付息周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的精确度最高。近年来,许多采用\"实际天数/365\"法的国家开始转为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计算债券到期收益率。
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从2001年统一采用到期收益率计算债券收益后,一直使用的是\"实际天数/365\"的计算方法。近来,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产品不断丰富,交易量不断增加,市场成员对到期收益率计算精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调整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托管、交易、结算、兑付等业务。
根据要求,有关机构将抓紧进行相关系统的技术改造,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最迟于2007年12月1日前实施。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的调整对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促进金融市场价格发现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