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诉讼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未能如期披露一季报,四环药业、远东股份等两家公司和公司相关当事人今日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并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交所经查明,四环药业的违规行为是: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6月19日间,该公司因对外担保和借款纠纷等共存在七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共19982.91万元。
远东股份则因为未在2007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远东股份及公司董事因此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并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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