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5日讯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在抽查了天津、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2%。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制冷量不合格。
2、个别产品能效比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和能源效率等级》规定,能效比是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制冷量与有效输入功率之比,反映空调器的实际工作效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能效比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能效比高的空调器节能,能效比低的空调器会造成资源浪费。
3、个别产品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和能源效率等级》规定,根据产品的能效比将产品划分为5个能源效率等级。1级最节能,2级次之,如此类推,5级最低,为准入等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能源效率等级标称为5级,但实测能源效率等级达不到5级规定的要求。
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富士通将军(上海)有限公司 分体挂壁式房间空调器 FUJITSU KFR-35GW/A 2007-04-09 制冷量、能效比、能源效率等级
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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