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不超过1.1亿,成功后再增资不超过2.1亿
    证券时报记者 钟 彩
    本报讯 德美化工(002054)日前披露,该公司拟以不超过1.1亿元的投资总额参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的股份竞购,并决定在受让天原公司股权后,以受让股权相同的每股单价,以不超过2.1亿元的出资总额对天原公司增资扩股,不过两项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德美化工表示,天原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经营特色明显且盈利能力良好的化工企业。公司此次参与竞购天原公司部分股份的目的在于通过战略投资天原公司,逐步打造完善公司精细化工产业链,实现公司化工产业的资本延伸。同时,如果此次竞购成功,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但由于公司此次交易所需资金较大,将造成公司负债率和财务费用的上升。
    根据公告,2007年5月28日,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天原公司委托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天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公告,宜宾市国资公司通过挂牌竞购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天原公司5234万股股份,占天原公司总股本的26.8%,德美化工称该公司决定与浙江荣盛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竞购团作为单一竞购主体竞购天原公司5234万股股份。
    据了解,天原公司挂牌底价以2006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6.698元/股。竞购团成功购买上述股份后,必须同时以其受让股份相同的每股单价,出资7亿元认购天原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由于宜宾市国资公司、天原公司要求此次产权转让及增资所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不少于3名,为实现这一目的,宜宾市国资公司、天原公司只接受由3 名以上(含3 名)不超过5 名的投资者组成的竞购团作为单一竞购主体参加挂牌竞购。竞购团内的任何一个投资者增资金额占全部增资金额(即7亿元)的比例应当与该投资者受让的天原公司股份数量占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天原公司股份数量(即5234万股)的比例相同。并且,竞购团内的任何一个投资者受让的天原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天原公司股份数量的40%。
    资料显示,天原公司是在原宜宾天原化工总厂整体改制的基础上,由原宜宾天原化工总厂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集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建筑材料、造纸产业于一体。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净资产为13.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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