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社会福利机构=社会保障体制新思路上海拟推广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险
    证券时报记者 孙 玉
    本报讯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以及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如何防范养老机构入住高龄老人的意外事故正成为上海日益关注的问题。
    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意外和健康险总经理助理王家铭表示,系统地以保险工具来防范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风险,在业内尚属首次。自今年2月份公司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以来,目前浦东新区共有55家养老机构共4000多名老人参加了这一保险,投保率达到95%,总保费达到80万元。截至目前,阳光财险已经接到9起案例,赔付7起。
    浦东新区福利企业管理所副所长李传福表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险良好的运营,引起了其他区县养老机构的关注,上海计划在7月份进行经验交流活动,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险从浦东新区向其他地区推广,保险品种还可能从目前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向居家养老保险扩展。
    李传福介绍说,我国对于包括“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在内的公共安全事故的安抚和补偿,主要是由责任机构进行经济赔偿。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如果公办民办责任机构无力承担所有经济责任的时候,基本都是由政府动用资金进行补偿,利用市场手段加强公共安全的运行已经迫在眉睫。问题在于,目前上海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大约有5万人左右,平均年龄为80岁左右,事故发生率较高,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难以盈利;另外,养老机构自身对保险认识有限,造成了养老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难度增大。李传福介绍说,在保监局确定在浦东试点开展这项险种后,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主动与沪上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商谈,但由于风险盈利等种种因素,最终均无下文。
    业内人士表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险的设计,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保险公司业务的创新发展,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与社会福利机构的合作,使得保险公司介入到公共养老事业当中去,为解决养老机构长期存在的入住老人意外事故频发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提供新思路。目前,绝大多数养老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自身承担风险以及赔偿的能力有限,保险公司与养老机构签订保险责任合同成功实现风险转移,能够保障了养老机构合法利益,避免养老机构与入住老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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