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通知精神,自2007年7月1日起众和股份享受的福 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动,由原先的“增值税先征后返、所得税全额 免征”调整为“增值税按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限额退税、所得税采取工资 成本加计扣除”。
    鉴于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实施细则,暂以母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30997万元和应纳税所得额6193万元计算参考,此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 ,将导致公司2007年营业外收入(增值税退税收入)减少500万元左右,所得税费用 增加700万元左右,从而对公司全年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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