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与娃哈哈纠纷波及的范围不断扩大。6月28日,上海律师协会组织了一场专门讨论达能与娃哈哈纠纷的研讨会,数十名上海律师集体参战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纠纷,这恐怕在全国律师行业中,也是一大创举。
随着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纠纷不断升级,其影响范围越来越大,上海众多律师认为,达能与娃哈哈之争具有典型意义,因为目前中国众多合资企业都存在类似的纠纷,这引发了他们的思考:达能与娃哈哈到底谁有理?它们为什么会产生纠纷?它们之间的争斗会以何种方式结束?并进而思考,现在不断有中外合资企业产生矛盾纠纷,那么合资企业在中国到底能生存多少年?
在这场争论中,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律师的观点颇为独特。
在表达上述观点的同时,吴冬律师表示,达能与娃哈哈当初明知道商标转让协议不能获得通过,于是就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笑的是,现在达能与娃哈哈都号称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为什么他们当初要规避中国法律呢?如果当时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的话,双方也不会有此纷争了。
不过他表示,即使双方都有不对,但如果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的话,娃哈哈输的可能性更大。
“据我目前据掌握的资料来看,无论是在瑞典进行的仲裁还是在美国进行的法律诉讼,娃哈哈输的可能性达80%-90%。”同济大学中德拜耳知识产权教席刘晓海教授表示,虽然达能与娃哈哈“阳合同”违反法律,但是其“阴合同”并没有违法。在国外,双方的合同是有效的,也是有约束力的。如果双方产生纠纷,法律判决时,将更注重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而合同是双方最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如果在国外打官司,娃哈哈输的可能性不小。
对于达能与娃哈哈的最终结果,刘晓海表示,即使达能会赢得官司,他也不会轻易地把官司进行到底。法律起诉只不过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达能从与娃哈哈的合作中得到许多好处,除非到最后双方非得鱼死网破,要不,双方就会以妥协结束。
不过他表示,娃哈哈商标最终应该不会获得一般许可。他说,企业一定要增加法律观念,千万不要以为只有生产成本是产品的成本,其实法律成本也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从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中,企业要吸取经验,严格遵守双方签定的合同。
据了解,在研究会上,除了以上两位律师的观点外,众律师观点纷纭,有的站在达能的立场表态,有的站在娃哈哈的、民族的角度看问题,最终也没能达成一致说法。
对此,分析人士表示,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十分复杂,其中既有历史的问题,也有现实的问题,既有经济的问题,也有民族的情结,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留下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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