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香港六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方青木)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国家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的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和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今日上午在香港政府总部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
据介绍,今次补充协议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四十项涵盖二十八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当中十一个领域如公共事业服务、安老服务和环境服务等更是新增的服务领域,全部措施将于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另外,在金融合作、会展合作和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也有新合作内容。
唐英年表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实施已有三年半,成效令人满意。特区政府刚于六月中完成新一轮CEPA经济影响评估,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企业认为CEPA对香港经济及他们的行业有利。CEPA更达到“互惠互利”的双赢目标。过去三年,CEPA在香港带动了超过五十亿港元的额外投资和创造了三万六千个新职位,同时亦为内地从香港引入了超过九十亿港元的额外投资和在内地创造了一万六千个新职位。
他说,CEPA补充协议四加深和扩阔了业界进入内地市场的机遇,更配合香港强势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回应了《“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中有关拓展内地市场商机的诉求,亦引证了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对香港金融、物流、旅游、资讯等服务业的支持。
例如,在银行业方面,内地同意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的资产要求降至六十亿美元;在旅游方面,香港旅行社在内地开设合资及独资旅行社的营业总额要求将分别降至八百万美元和一千五百万美元,而内地亦将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泛珠九省设立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有关省份居民的港澳游旅行团等。
廖晓淇在同一场合也指出,CEPA补充协议四有三个特点:一、开放的领域增加;二、开放的程度提高;三、开放的模式多样。他说,随着CEPA的扩展和落实,两地合作会更加紧密,香港会更加美好。
据悉,CEPA是中国内地与香港签订的首项自由贸易协议,涵盖三大范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其主体文件于二OO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签署,并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加入更多开放措施。这为香港产品及服务开拓庞大市场,大大加强内地与香港两地之间已建立的紧密经济合作和融合。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