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对福建企业上市提出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福建省副省长李川表示,至“十一五”期末,福建省力争新增境内上市公司约50家。
    《意见》规定,对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企业法人注册地政府可对其规范公司治理、改善公司质量的有关工作经费给予一次性的补助。企业上市募集资金的70%以上在福建省内投资的,视同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当地相关政策优惠。
    对于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福建省规定其申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所在地政府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申请政府预算内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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