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联合发布会上对记者透露,国家能源办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15个部门正在组织起草的<能源法>第三稿的制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已面向专家征求意见。经过第一轮次修改后,<能源法>第三稿还将发至地方,分成若干片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在此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预计年底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于2006年初正式开始的<能源法>立法工作,由15家单位组成的起草组完成,起草工作是在去年10月形成的大纲方案基础上进行的。今年3月上旬,<能源法>初稿的起草工作完成,并下发至地方征求意见,如今修改的已是第三稿。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表示,<能源法>中应规定一些量化指标,尤其是关键性、闸口性的指标,比如提高清洁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降低单位GDP能耗的目标等,"应该有所创新"。
徐锭明也表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当成为今后中国能源重点开发发展的重点。
叶荣泗此前曾对媒体表示,<能源法>目前的定位已经明晰。中国能源法律体系应该包括三大层面,第一层:以能源基本法为统领;第二层:以能源单行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节能能源法、能源公用事业(行情论坛)法)为支柱;第三层:以能源配套法规(初步设计50多个行政法规,再加上众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
"争取用两个五年时间,健全和完善能源法律体系",叶荣泗说,重点是加快<能源法>立法进程,力争早日出台,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法>,适时启动<能源公用事业法>的研究工作。
此前在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副主任周伏秋曾对记者表示,另一部重要的能源法规<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第四稿修订版也即将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版本将增强可操作性,并将奖罚条款规定细化。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