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迅速着手"先行先试"。
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颁布五十条措施,以促进当地工商企业发展。其中最引各界关注的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该市工商局负责人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起到明显推动作用。
虽然,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土地流转的复杂性引起一些专家的担忧。但重庆政府的官员表示,就是要先试起来做起来,如果等一切都规范后再做,也就失去了作为试验区的意义。
土地流转的条件
<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意见>是经实地调研,及与官员、企业人士和农民代表进行探讨而形成的,这既加快土地流转、又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土地流转,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始就一直存在。现在因为情势不同,开始加速。"市农委新农村办负责人吕小隧表示。
重庆每年约有40万农村劳动力涌往城市。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已达到706万人。这带来的现实问题是,市区繁荣拥挤、乡村萧条冷清。
重庆市社科院<重庆农村劳动力转移>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村里几乎看不到青壮年,仅剩下儿童和老人,土地撂荒严重,农田水利失修。
课题组成员钟瑶奇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新技术的推广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农村经济停滞不前。
在此背景下,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当务之急。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作为土地流转的重要途径之一。据吕小隧介绍,重庆的一些区县,在此领域已有所试验:一种是非公司化的股份合作,多为项目类的经济合作;另一种就是公司化,总的原则都要尊重农民意愿。
去年3月,该市工商局允许了第一家以承包经营土地入股组建公司的登记注册。2005年,该市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508户农民欲以441亩承包土地21年经营权入股,与龙头企业合资,筹备成立公司。由于有限公司股东上限是50人,工商局几经考虑,最后让村民选出26个股东代表,以每亩土地加上村民交的每亩300元现金,折价5500元的方式入股,公司得以成立,至今运作良好。
市工商局在颁布的<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长寿的做法有所借鉴,与长寿特点也极为相似。据工商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所谓条件成熟,主要是指有一个好项目,有一个龙头企业,有一个让农民信赖的"能人"。
重庆市发改委副巡视员周林军认为,市工商局推出的政策,是一个积极的改革信号。
周林军是重庆城乡统筹实施方案的拟定者之一,他表示,"中国农村土地,向来只有产业效率,没有交易效益,难以产生资本效益,导致农民不能致富。现在进行的改革,就是通过资本途径来提高其交易效益。"
他认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实际并无障碍,只是过去习惯性的做法,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的一些摩擦,使其没有得以实施,因此,这个改革可归为技术层面的改革。
复杂性不容忽视
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并非<公司法>一般意义上的现金、实物出资,并不是没有风险的。
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虽不存在违法问题,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曹兴权认为,承包权入股后,从权利上看,非农村集体成员亦拥有了土地承包权,这与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是有冲突的。
"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入股后,改变土地用途的可能性很大。"曹兴权称,"很多地方存在打着农业用途之名,在土地建厂房,搞基建,甚至开发房地产,而这种情况很难监管。"
曹兴权提出,土地流转要探索多种途径,不能仅仅依靠这一种。重庆可以借鉴江淅一带的土地承包权管理方式,比如,华西村模式,即土地使用权由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土地发包至村上,分包到户后,村里统一收回,由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但农民享受到实际的好处,抗风险能力很强。
也有观点认为,广泛推广这种方式还有一定的挑战性。
重庆迈德城市研究院负责人赵宜胜就认为,其原因有二:一是一旦入股企业破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将发生根本性变化,那些入股农民就有成为失地农民的风险;其二,要防止这种情况,必须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目前这些条件还不成熟。
此外,农民的传统观念也增加了问题的复杂程度。该市某县县长对记者说,这是一件好事,但操作的难度很大。
他表示,这个政策要顺利实施,参与土地入股的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现代企业意识,懂得入股、分红核算等企业经营概念,但是大多数农民很难达到。
这位县长管辖的区域,曾有过尝试引导农民入股,与龙头企业共组公司,但村民们除要求每年按时分红,还要求公司保证给付每年1000斤粮食收入,这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风险共担原则背道而驰,龙头公司也不接受,最后此事不了了之。
该县长还认为,政策的实施前景是否乐观还有待其他方面的配合,例如用地指标的调剂,"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非常严格,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但实际种、养植业这样的农业产业,效益都不高,有实力的资本对此并不感兴趣。"
而这就涉及更深层次的改革,即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突破土地管理的地域和行政辖区界限。
正因为这些复杂性和风险性,使得有"先试权"的重庆改革,备受关注。
"我们7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了。"吕小隧表示,现在重庆政府的整体思路,就是先试起来做起来,如果等一切都规范起来再做,不仅失掉机会,也失去了作为试验区的意义。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