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尸位素餐”为多劳多得 山东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变“养人”为“养事”
杨学良中国财经报 2007-07-05 09:01:57 本报讯 山东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吃“皇粮”拿补助、衣食无忧的状态将被彻底打破。
随着山东各级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百姓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也越来越多。据省财政厅社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省级财政仅安排用于为全省社区公共卫生购买一类疫苗及冷链装备等的资金就有5000多万元。从今年起,市、区两级政府将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确定标准,在预算中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省财政也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和各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以及各市开展工作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全省东、中、西部地区(不含青岛),分别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1元、2元和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投入社区公共卫生的钱多了,切实用好这些钱,使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就成了摆在山东有关部门面前的当务之急。《意见》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政府购买服务效果挂钩,由卫生、财政部门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对服务效果好的,适当给予奖励;对服务效果差的,相应扣减补助。
在操作运行规程上,山东省要求各地建立相关制度,成立购买服务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在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合理选择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卫生部门代表政府同选定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般三年一定。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评的结果作为确定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绩效考评包括居民考评和专家考评,社区居民考评和专家考评各占一定权重,其中社区居民考评的权重必须达到50%以上。各区的考评结果须经市级绩效考评委员会复核确认。省对各地购买服务采取定期抽查验收的办法。
《意见》规定,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主要是区级政府预算安排、上级政府补助和各方捐赠等。各市财政、卫生部门要实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并专项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对购买服务资金的支付,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等办法,由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通过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级财政对实行购买服务方式且运行机制完善、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经统一考评后,依照各市辖区内城市社区服务人口和省补助标准等情况予以奖补。
《意见》要求,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服务供需方、购买方相互制约的全过程监控机制,购买服务的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形成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监督体系。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