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凯雷有意入股控股股东海化集团而名声大噪的
山东海化今日公告宣布,母公司海化集团与凯雷投资集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已经失效。这一结果印证了本报昨天关于凯雷入股海化集团遇阻的报道。昨晚,一位并购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国资委即将颁布一份关于规范国有股权转让的文件是双方谈判失败的重要背景。
山东海化披露,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山东海化集团控股股东
潍坊市国资委及海化集团与凯雷投资集团经协商,三方共同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凯雷投资集团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有效期为一个月,即自2007年6月6日起至2007年7月5日,到期失效。
此后,山东海化持续通过控股股东对有关事项进行密切关注,并发出书面问询函。2007年7月5日下午,公司接到海化集团转来的潍坊市国资委的回复函,就有关事项的问询答复如下:“备忘录签署后,我委与凯雷就合作事项进行了协商。但迄今各方就合作事项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与凯雷的合作事项能否成功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上述三方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已经失效。
据昨天本报披露的消息,双方在备忘录有效期内未能达成合作的关键因素还是海化集团持有的山东海化股权如何作价的问题。山东省国资委坚持,在海化集团持有的山东海化股权作价上,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计,最多只能打九折。
据了解,这部分资产占海化集团拟出资资产的80%至90%。凯雷早在2006年就开始了与潍坊市国资委的接触,当时山东海化股价不过4至5元,但至公司6月8日公告时,其前20日均价已达15.59元。因此,如按山东省国资委的定价原则,凯雷将付出极高的成本。
“山东省国资委提出上述股权作价的背景是国资委即将颁布的一份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精神,国有股权转让最多只能按市价打九折。”并购专家、
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总裁陈明键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有股转让原来是按照净资产计算,而改为上述规定后,很多财务投资者几乎无利可图。
“这不仅影响凯雷收购海化,还影响到国内非常多的并购案。预计新规出台后,更多的公司将放弃并购方式,而采用资产合并的方式重组。”陈明键说。
作者:陈其珏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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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