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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07-3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6月22日
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07年7月4日在天津泰达
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刘惠文先生、孟
群先生、吴树桐先生、许育才先生、周立先生、邢吉海先生、涂光备先生、沈福
章先生和罗永泰先生共计9名,实际行使表决权9人,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公
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现
公告如下:
1、《关于再次增资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的方案》以及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渤海证券本次拟增
资75000万元。故此,公司拟向其增资21879.6625万元,增资后公司对其投资
额将达到81879.6625万元,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7.51%,仍为其第一大股东。
董事会认为,从长远来看,此次增资渤海证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产业
结构和收入结构;有利于公司在未来逐步拓展金融业务、做大金融产业;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因上述事项交易金额较大,且渤海证券增资前第三大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为此关联董事刘惠文先生、孟群先生、周立先生和
邢吉海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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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须经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将在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2、《关于向上海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泰达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泰达投资)于2003年10月28日由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与天津泰达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担保)共同设立,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泰达
担保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上海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拥有长三角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上海泰达
投资有限公司欲以资源战略为核心,并发挥公司在金融领域的优势,借助该地区
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进行整合。
其现有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融资、投资及其他业务需要,现阶段急需扩大
资本金以承揽更大的项目。因此公司拟与另一股东方泰达担保共同增资,分为如
下两步:
第一步,2007年5月15日经上海泰达投资股东会同意,将2004-2006三个
年度未分配利润按股东各方出资比例转增为注册资本。其中泰达担保出资2484
万元,本公司出资276万元。上海泰达投资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7760
万元。增资后,泰达担保出资总额为6984万元,占注册资本90%;本公司出资
总额为776万元,占注册资本10%。
第二步,公司拟将单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增资3240万元。增资后,上海泰
达投资注册资本将达到11000万元,其中泰达担保出资总额仍为6984万元,占
注册资本63.49%;本公司出资总额为4016万元,占注册资本36.51%。
董事会认为,若此次增资成功,公司将借力上海泰达投资在房地产抵押融
资、房地产投资、典当业投资经营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市场经验和业务渠道、客
户资源,结合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区位优势,拓展有市场、有效益的投资品种,
满足多方面需求,追求更大、更安全的投资回报,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因上述事项交易金额较大,且公司和天津泰达担保有限公司系受同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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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重大
关联交易,为此在本次会议上,关联董事刘惠文先生和邢吉海先生回避了表决。
上述事项须经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将在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3、《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解除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5年12月27日,泰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马公司”)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
签署了《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
议约定由万通地产受托管理天马公司的地产开发业务。
该项目拟采取分期开发模式,由天马公司负责筹措10000万元启动资金。
达到预期收益7294万元时,天马公司将向万通地产支付730万元管理费用;超过
预期收益部分,双方平均分配。项目取得利润的年度,万通地产有权预提管理费
用;若项目结算后净利润总额低于上述预期,则万通地产不享有管理费。
2006年底,万通地产改组下属上市公司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通先锋”),并将所持有的住宅、商业地产业务全部注入万通先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同业竞争的要求,万通地产已不适宜继续履
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受托管理地产开发义务。
鉴于此,天马公司与万通地产进行了协商,并于2007年7月3日签署了《解
除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万通地产不再参与天马公司的地
产开发项目及公司的经营管理,万通地产委派的全职专业团队撤出天马公司及其
项目。至此,天马公司与万通地产的《合作协议》终止。
天马项目在托管期间未有盈利,依《合作协议》的约定天马公司不需向万
通地产支付托管费用。因此,解除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影响。
在与万通地产合作管理项目期间,天马公司积累和丰富了专业管理和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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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经验,锻炼和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为公司未来做大做强房地产行业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决定由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
司”)参与开发天马项目。新城公司在区域开发方面独具优势,能够为项目带来
新的开发理念。控股子公司间的合作,可以有效降低合作成本,有利于避免经营
风险,提高管理效率,从而确保公司实现高额收益。
5、《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决定于2007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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