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5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申请的组合额度(包括进口信用证和进口押汇)共计人民币48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540万元。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尚未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厦门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法定代表人:杜少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福特品牌汽车销售等。截止2007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70.24万元,负债总额2173.87
万元,净资产996.37万元,净利润101.56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60%股份。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莲镇路298号2号楼210
室法定代表人:陈淑照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截止2007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924.34万元,负债总额9596.03万元,净资产5328.31万元,净利润131.14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5%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期限自2007年7月6日至2008年7月6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54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7.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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