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33证券简称:广宇集团公告编号:(2007)02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2007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7月6日上午九时在杭州
市平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质
押贷款还贷手续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以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的2.1亿元贷款,根据在建工程分期分批出售的需要,分期分批解除其在杭州市
房产管理局的抵押担保手续,分期分批归还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与抵押物相对应的
贷款,并授权董事长王鹤鸣先生分期分批签署办理上述手续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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