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传真:010-66273418咨询电话:010-66273422
配售对象全称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邮编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深圳)相对应的营业
执照注册号(基金请填成立批文号)
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Email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退款银行信息
收款人全称
(须与报备账户
人行现代化大一致)
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省市县
申购信息(请参考填表说明第3条)
申购金额(万元)
序号价格(元/股)申购股数(万股)
(=价格×申购股数)
申购价格
1
从高至低
2
3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万股)(小写: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元)(小写:元)投资者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单位盖章:
2007年月日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该表可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或者https://www.gsgh.cn/ipo/index.html,
https://www.ghsl.cn/ipo/index.html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请配售对象确保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基金的成立批文号)必须与登记开户时的备案材料保持一
致;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
假定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8.00元/股—9.2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某投资者
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股)申购股数(万股)
9.001,000
8.601,500
8.20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1)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8.2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0万股;
(2)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20元,但低于或等于8.6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500万
股;
(3)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60元,但低于或等于9.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000万
股;
(4)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9.00元,但低于或等于9.2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4、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或未按时
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被认定为无效。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
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5、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交的申购文件包括:
(1)申购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6)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宁波银
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上述(1)至(4)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配售对象对上述文件按序号进行编号,于2007年7月11日(T-1日)9:00至17:00及
2007年7月12日(T日)9:00至15:30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号码010-6627
3418。并在传真后致电确认。
6、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7年7月12日(T日)15:3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
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一律无效;申购报价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
号码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项,以保证申购款项能在2007年7月12日(T日)17:00前
汇到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不足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对象全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醒:汇款用途中的配售对象全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
地填写。
8、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6627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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