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的公告
除董事王效金、刘俊德、朱仁旺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通知:截至2007年7月10日下午收盘,古井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售出本公司A股股票“古井贡酒”3,297,9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目前古井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票143,702,0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1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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