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790证券简称:华神集团公告编号:2007-025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签订共建“上海利卡汀临床研究发展中心”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7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共建“上海利卡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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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究发展中心”在华神工业园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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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合作建立“利卡汀(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心”旨在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利用利卡汀治疗肝细胞癌并进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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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临床应用研究。同时双方根据“利卡汀(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心”的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内成立“利卡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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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为甲方在利卡汀(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临床研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提供科研与学术经费,基金由双方共同管理。基金的提取比例及具体管理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代表了国内肝胆外科和肝癌治疗领域的最高水平,华神生物生产的利卡汀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原发性肝癌抗体类药物,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利卡汀的临床应用及研究,有利于双方的学术水平的提高,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利润产生影响。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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