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7月12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12日上午就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会上表示,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是公民最近比较关注的问题。每个公民对小产权房发表各种各样的建议、意见都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
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就是依法行政,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指出,“目前社会上对小产权房引起了很大的反思,为了抑制房价和打通二元结构,在我们集体土地管理这块是否有所调整?”
甘藏春指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国土资源部始终是重视的,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热点时评: 随着建设部的购房风险提示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禁令接连出台,小产权房开始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新闻链接:村民自产自销千余栋小产权别墅藏身燕山
在失控的房价下,小产权房显得尤为醒目,其价格低于城区的一半甚至更多,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然而其另一面却是非法开发建设,对购房者而言,隐藏着不小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小产权房的出现并非一年两年,为何直到今天才有相关部门发出这样的风险提示和禁令? 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