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12日
2.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4楼4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逐项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宝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61,705,4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74
%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董事:
邢国友:公司董事候选人邢国友先生因工作需要,根据组织意见,不作为董事候选人。
张威: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路昆: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张雅萍: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赵胜跃: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2、公司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
漆腊水: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陈洪林: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高天彪: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3、公司改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
沈钢: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薛晓芳: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公司原全体董事、监事因重大资产置换的原因,集体辞去相应董事、监事职务。
4、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的议案;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九路131号
经营范围变更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及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公司在预核准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5、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161,705,4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公司原审计事务所是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已达四年。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公正、独立性,建议采取轮换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年的审计报酬为32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榕、王维
3.结论性意见: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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