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收到第二大股东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公司”)《关于“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质押”的情况说明函》,获悉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950万股中的2493.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0%,该股权曾于2007年2月1日办理了股权质押,2007
年7月11日解除质押)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作为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向其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质押担保,期限为一年。
同力公司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已于200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
1、同力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授信质押合同》;
2、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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