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就置换和转让海博股份持有的非主营资产事项签订了意向书。海博股份将剥离其非主营的工业性资产,将主业集中到出租汽车和仓储物流方面,使主业更为清晰。
光明食品系海博股份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海博股份35.02%的股权,如本次股权转让得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海博股份表示将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据披露,双方达成的原则性意向包括: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光明食品将向海博股份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8%股权、上海东亚集装箱仓储运输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博股份将向光明食品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15.5%股权、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轮胎有限公司35%股权、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23.43%股权、上海东灵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6.03%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差额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同时,光明食品以现金方式向海博股份收购所持有的上海荣臣博士蛙(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一只鼎食品有限公司55.7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在参照经评估并经国资部门确认的上述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由光明食品和海博股份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协商确定。
海博股份有关人士表示,上述资产置换后,对公司的经营利润没有实质性的贡献,主要是理清公司的主业脉络,使公司集中精力做好出租汽车和仓储物流主业。由于海博股份剥离的资产大于从光明食品置入的资产,同时光明食品还将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荣臣博士蛙(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一只鼎食品有限公司55.75%股权,因此,粗略估算光明食品将向海博股份支付现金总额1.1亿元左右。
作者:葛荣根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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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