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将多缴税约7125万元
驰宏锌锗每股收益减1分
江西铜业7月19日披露,由于资源税上调,公司2007年度将增加应缴税款约7125万元人民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有关通知,宣布自2007年8月1日起,对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作适当调整,其中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江西铜业公告称,根据上述调整标准,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07年度将因此比原标准增加应缴税款约7125万元人民币。
此外,驰宏锌锗也在7月19日发布了关于铅锌矿石资源税上调的提示性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8月1日开始,铅锌矿石单位税额由每吨4元上调到每吨20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此次资源税上调,将使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减少约504万元,以公司总股本3.9亿元计算,每股收益约减少0.01元。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