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担心S武石油(000668)重组事项的股东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出民事判决书,认定上海宫保(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荣丰中止向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北京商业银行17631.58万股信托受益权合法。
    据了解,北京荣丰、上海宫保(盛世达公司控股股东)与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的纠纷源于三方于今年1月24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北京荣丰、上海宫保按照每股3.17元的价格向北京丰利转让17631.58万股信托受益权,北京丰利也按协议在协议签署后三日内约定支付5000万元定金。
    但截至2007年2月15日,上海宫保、北京荣丰、北京丰利三方未能就协议约定的独家交易权期限是否延期达成一致。上海宫保遂于2007年2月16日致函北京丰利,通知北京丰利《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依约终止,并要求北京丰利提供书面账号以便退还定金。
    3月12日,北京丰利就该信托受益权转让事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宫保、北京荣丰双倍返还定金计人民币1亿元,以及请求判令上海宫保、北京荣丰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经过近4个月的审理,7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案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宫保、北京荣丰在致函北京丰利终止协议履行时,已明确要求北京丰利提供书面账号以便尽快返还定金,但北京丰利始终未能提供,因此上海宫保、北京荣丰不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给付定金的滞纳金,但定金本金所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应与定金5000万元一并返还。并驳回原告北京丰利的其他诉讼请求。不过,北京丰利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此外,为保证北京荣丰资产与业务安全运行,上海宫保于7月19日还向北京荣丰出具承诺函,承诺上海宫保将在承诺函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2007年7月27日前),以现金方式提请法院解除对北京荣丰资产的查封。并且上海宫保将执行法院判决,如北京荣丰因本次诉讼而产生任何损失和费用,上海宫保将全额补偿。
    根据2006年12月30日S武石油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国石化拟将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售给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同时购买武汉石油的整体资产和负债,武汉石油拟向盛世达购买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经资产评估北京荣丰净资产2.97亿,包含长期投资1.15亿北京商业银行信托受益权,重组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均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目前,重组方案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据悉,北京银行正在计划上市,若上市成功,对重组后的S武石油无疑构成利好。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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