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卡拉OK厅音乐版权收费风波后,一场有关网络影视版权的纠纷正在悄然升级。
“最新消息:在全广东省内,中国网吧院线将被禁止强行推广使用。”7月18日,深圳海月星网吧老板杨振钢的手机上收到好几条同样内容的短信。
中国网吧院线是北京网尚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开发的产品。网尚创立于2004年,曾获得来自IDG的风险投资2000万美元,其主要业务是从影视内容厂商处购进片源,再集中打包销售给网吧等用户。
最近,网尚以“反盗版”的名义,在广东各地的网吧进行集中“维权”,仅在广州市和深圳市,就有逾400家网吧收到其指责侵权的律师函。网尚同时要求各网吧使用其提供的中国网吧院线服务。
就在杨振钢收到短信的同时,上述消息正以电话、短信、QQ、MSN、论坛等多个渠道,在全国的网吧行业迅速传开,而中国网吧院线被叫停的原因,竟是主管部门认为网尚并不具备相关资质。
被叫停的“维权” 2007年6月20日,网尚向广州市白云区、荔湾区的97家网吧业主发出律师函,称这些网吧涉嫌播放盗版影视作品,需要就此向网尚做出赔偿。在随后的5天里,网尚再度出手,向多家广州网吧业主发出律师函。目前,广州市全部登记在册的网吧有500余家。而据当地媒体报道,截至6月底,已经有379家网吧收到来自网尚的律师函。
网尚方面此前对外表示,该公司派出了由26位律师和公证员组成的维权小组,对广州市所有网吧放映盗版影视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发现登记在册的广州500多家网吧中,很多都存在侵权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网吧业主告诉记者,6月23日,有两个网尚的业务员来到其网吧,向其推荐中国网吧院线产品,“我觉得贵,就跟他们说不要”。而被拒绝后,该业务员“在原地转悠起来,还上机把网吧里的电影调出来看完才离开”。3天后,一封律师函就递到该网吧,称“网吧服务器里的影视节目涉嫌侵犯版权,必须马上停止播放,并予以赔偿”。
就在该业主犹豫的时候,网尚方面又送来一份调解方案。“和解条件包括赔偿1万元,并与网尚签约2年,第一年收费2500元,第二年收费5000元。”该网吧业主表示,网尚向其提出,如果不和解,就会把其告上法庭,“每一集侵权电影索赔1000元,加起来一共要索赔好几万元”。
据记者了解,除在广州市外,网尚在东莞、深圳等地也在展开类似的行动。
面对网尚的连番行动,一些网吧业主在收到律师函后,主动提出希望与网尚和解。
然而,7月18日,来自中山市网吧协会筹委组的一则消息,令网尚的这场“维权”行动陡然峰回路转。
“经市文化局及省文化厅核查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各项经营及版权文件后,确定该公司没有领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还未取得合法的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资格,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专门为此事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的文件。”这则不到200字的消息称。
这也就意味着,网尚的“维权”之举,因本身资质不齐已遭监管部门叫停。
“13万家网吧”价值 7月20日,中山市网吧协会筹委组负责人王先生对记者表示,今年6月底,网尚就与该协会接洽,希望由其组织当地网吧集中“维权”。该协会发现,网尚方面无法提供各项资质证明,于是,在拒绝其提议后,将情况反馈给了文化、广电等政府部门。
“后来我们得知广东省广电局对此下发了文件,中山市文化局综合执法大队到网尚去复核情况时,发现他们留下的也是假地址,于是我们向会员发出了《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向他们提示风险。”王先生表示,在获悉上述情况后,目前中山市还没有一家网吧与网尚签署协议。
记者辗转获得的这份《通知》,即广东广电局2007256号文件称:经初步核查,网尚公司开办利用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没有领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未取得合法的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资格。而且该局已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广电总局。
“行业内的人都知道,广电局要求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非常难取得的。”网尚在广东某市的代理公司负责人小林对记者表示,广电部门一般只会发给电视台、运营商等国家单位,普通企业几乎都拿不到。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