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中编办刚刚明确了我们的身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7月19日,出差在京的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在电话中告诉本报。
在他看来,这至少可以部分地解决督查中心以事业单位身份行使执法权力的尴尬。
同在7月的第三个工作周,分管环保的江苏省副省长仇和视察了华东督查中心作为国家环保垂直管理的一种尝试,华东督查中心或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
探索环保垂直管理
坐落于南京市郊的华东督查中心的门口,还挂着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牌子。事实上,督查中心就是依托后者建立的,最初的督查人员全部来自环科所,现在两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高振宁回忆,追溯华东督查中心的组建,最早是在前任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任内的2002年。其时也是区域环保督察机制的发端。
在环保行政体制改革问题上,环保系统内始终存在地方分权和中央直管的意见分歧,解振华无疑倾向于后者。通过对欧美各国的环境执法体制的分析,解提出,环境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对环境问题应实行全面、集中、统一的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机构的规格和权威,最好实行垂直管理。
但国家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后者更多地听命于地方政府,环保垂直管理并不能一蹴而就。一个折中或渐进的办法,即"放权地方环境执法机构,加强中央监管"的模式得到了认可,而后者即是通过组建跨区域环保督察来"变通"地行使垂直监督。
2002年6月11日,中编办批复,南京环科所和华南环科所对外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时,分别使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和华南环保督查中心的名称。督查中心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监督该地域环境执法,负责跨界污染事件的处理,参与环保总局的环境监督职能。这正是目前五大督查中心的基本职责。
2006年10月,西北督查中心在西安揭牌。2006年11月,成立伊始的西南督查中心发出了历史上第一份督查通知书,并于2006年12月5日在成都正式挂牌。2006年12月22日,东北督查中心揭牌仪式在沈阳举行。今年3月,试运行了近五年的华东督查中心也正式挂牌。至此,全国五大督查中心全面展开运作。
尴尬的督查
7月19日,当记者来到华东督查中心时,偌大的办公大楼空荡荡的。
"大部分人都出差去了。"中心办公室的杨主任告诉记者,中心目前的在编人员只有15人,要管华东六省一市,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一年大概有300天都在外面跑"。
辛苦并不是困扰督查中心工作人员的最大难题。在此次中编办明确他们的身份以前,五大督查中心都是事业单位编制,在工作中却要行使执法权力,"这属于主体不合格",高振宁并不讳言。
名不正则言不顺:督查中心只有检查权,却没有现场处置权。2006年1月8日凌晨,一艘装载465吨浓硫酸的宿迁市个体运输船在长江扬中段市民用水取水口处沉没。然而,沉船打捞出水后,宿迁市与扬中市对该谁出钱处理沉船争执不下,致使沉船吊在空中11个小时无人问津。高振宁表示,如果督查中心有处置权,就可以马上责成地方政府拨款,或动用应急基金处理,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浓硫酸继续泄漏到水里。
据工作人员介绍,督查中心的工作内容具体有四项:执法暗访,跨界纠纷协调,应急响应,接待来访。但在执法暗访中查出问题却没有处罚权;跨省协调,也只能区分责任,最后处理决定由总局作出;应急响应在现场也没有处置权,只能了解情况,书面报告总局。
"我们的杀手锏就是报告总局,对环保不力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高振宁说。但是信息不畅给督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现场督查中需要的相关资料地方环保部门不提供,对突发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的意见地方政府不采纳。督查中心为了拿到证据,往往要进行暗访;即使掌握了企业超标排放的事实,按照现行环保法的规定,也只有地方政府有权下令关闭污染企业。
"治理太湖也好,环境也好,关键是领导重视,"高振宁直言。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