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今日公告,公司已对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行为提起诉讼,请法院判令返还已付投资款11050万元及利息1416.75万元。
桂冠电力表示,诉讼可能给公司本年度利润带来影响。
2003年3月12日,桂冠电力通过委托定向开发形式,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基地定向开发建设协议书》,委托其建设办公楼。
2005年3月30日,鉴于当时房地产开发形势,双方又签订了《基地定向开发建设补充协议书》。2006年8月11日,桂冠电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办公综合楼建设方案的议案》,同意办公综合楼调整建设方案,建设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到45955平方米,建设费用由建筑面积2500元/平方米调整到4350元/平方米,工程建设总费用调整为23040.425万元。
桂冠电力指出,泳臣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以及违反抵押禁止义务等多处严重违约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并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南宁市商业银行,根本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桂冠电力因此于7月31日就泳臣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行为依法向南宁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于2003年签订的《基地定向开发建设协议书》以及于2005年签订的《基地定向开发建设补充协议书》,判令其返还已付投资款11050万元及利息1416.75万元,判令其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作者:李文绚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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