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公告的2007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中部分数据有误,其中“公司基本情况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中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为165,181,415.32元,“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合计应为-85,514,373.10元(附注中“3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同);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十一、补充资料”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 薄)应为12.745%、基本每股收益应为0.409元人民币。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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