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发行一年期50000万元“利得盈”信托理 财产品,公司将用此项资金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和投资新建电站项目。
    四、同意公司收购金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金川国资公司)及 四川汇源矿业公司分别所持有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金川公司) 47%及51%的股权。以截止2007年5月31日,金川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定价基 础,协议股权单价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收购价款分别为1410万元及1530万元。
    根据金川县人民政府承诺,收购金川国资公司持有的金川公司股权,可以获 得金川县所辖的卡拉足沟、撒瓦脚沟、卡撒沟、曾达沟、色斯满沟、卡卡足沟 等县级流域约200MW的优先开发权。
    五、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四川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水利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共同组建四川小 金川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 资占20%的股权;水利集团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51%的股权。
    六、同意公司在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加一公司)注 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的基础上,收购九加一公司股东叶清泉所持 有的九加一公司55%的股权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其他权益,收购价款为1100万元 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九加一公司55%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 股东。
    七、同意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羌威宾馆(项目投资约765万元)及公司22台 陈旧车辆。
    八、聘任魏荐科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1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二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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