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起诉ST银广夏(000557)败诉,不满一审判决的大成基金又提起上诉。昨日,ST银广夏发布公告称,已于8月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上诉状,法院已受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
大成基金在上诉中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ST银广夏赔偿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损失合计人民币24640.0139万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产生的费用。
ST银广夏表示,目前尚无法预料该诉讼案件的终审结果及其对公司利润和经营的影响。
今年7月4日,ST银广夏发布公告,称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成基金起诉该公司的一审判决。大成基金要求ST银广夏赔偿其2.464亿元损失的诉讼被驳回。大成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景宏和基金景福都曾重仓持有银广夏,2001年银广夏虚假陈述被曝光后,银广夏股价从每股逾30元一路跌至2元,基金景宏和基金景福损失惨重。
作者:曹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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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