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后几个月,江苏省将严格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定调价程序,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遏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势头。
江苏省物价局表示,年内后几个月,凡达到或超过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以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没有突破预期调控目标的地区,也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
同时,加强农副产品购销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价格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
为稳定市场价格,实现预期调控目标,省物价部门在开展肉禽蛋、食用油、水产品、蔬菜一日一报的基础上,从8月9日起,将《成品粮零售价格监测表》上报时间改为每周一、周四上午11点前上报,逢5日正常上报。增加日报监测品种,每日监测上报《江苏省城镇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所有39个品种。
继续清理涉及“菜篮子”、“米袋子”生产流通的收费,能免的免,能停的停,可缓的缓。近年来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继续征收或变相收取。地方擅自设立的收费要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和自愿的原则,禁止强制收费。其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近一段时间内应按下限标准执行。
物价部门近期还将组织食品类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牛羊肉、家禽和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经营者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尹导李宗长)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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